各部门(或课题组):
根据科研物资集中采购系统运行情况和经费执行进度需要,现对系统内采购账目进行统一结算,并就统一结算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结账范围
本次结账的对象为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9月5日通过科研物资集中采购系统“系统内采购”方式完成的采购项目订单。
二、 确认结账
1、请各课题组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于9月6日至14日期间登录系统,并在“我的订单”—“待结账订单”中查看当前结账周期结账明细并确认结算课题号(如下单订购时课题号无需修改则无需操作)。对于本次不计划进行结算的订单可以选择相应对单,并做“推迟结算”处理。
2、确认完成后,打印本课题组结账单并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资产处(请于14日下班前交回,如不交回视为本期不结算,结账单交回后课题号不再更改)。
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:
孙辉 8728 sunhui@qdio.ac.cn